柳建管字〔2023〕17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我局将组织开展柳州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对象:凡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和区外、市外入柳的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范围: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完成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凡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于7月14日前将《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书面交至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造价科,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由工作人员从项目业绩表或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系统中随机抽取并确定抽查项目。
(二)检查组人员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对抽查的项目进行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规范的咨询合同;
(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及自治区现行定额;
(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成果文件报送。
五、检查结果运用
(一)结果公开
检查结果将纳入我局对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评价范围。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结果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将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冰,0772-2861244。
附件:1.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考评专项评分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 表 说 明
一、请企业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如有填写不够处可另附页。
二、基本情况表包含3份附表如下,请企业签字、盖章后提交市建管中心造价科。
附表1 承诺书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3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表
附表1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对因提供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