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2023年共有443个水利项目纳入国债支持范围,获得国债投资是年度中央投资的3倍多,包括大型水库建设、中型水库建设、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等13个支持投向。
据了解,作为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具体牵头负责的部门,2023年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研析国债投资政策,深入解析国债支持的各投向领域及项目申报要求和条件,加快推进符合国债支持范围、资金政策允许的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落地见效。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围绕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两大目标,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全力推动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确保一季度开工率达到50%以上,6月底前全部项目开工建设,年底前国债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日前,水利厅建立了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实施工作机制,安排骨干力量投入项目实施工作,开展设区市水利建设综合评价、项目法人考核评价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评价等工作,各市县水利部门承担国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责任,保障广西国债水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周映 骆远柱)